二维码扫一扫我
Hello~正世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惠州收账公司,惠州讨债公司,惠州要账公司,惠州收数公司,惠州清账公司,惠州催收公司
18684830001

长沙清账:企业呆账认定的12种情形

来源:湖南正世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541 时间:2020/12/1 8:38:35

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就是呆账。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那么呆账认定的情形有哪些?下面长沙清账小编为您解答。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呆账: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二)金融企业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或股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认定为呆账。

(三)金融企业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四)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9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五)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的对外投资,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九)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十一)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终止或中止执行后,金融企业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个人贷款后能否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还贷应注意什么回的债权;

u=1208033159,659562700&fm=26&gp=0.jpg

分享到: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主营业务
保密承诺
成功案例
办公环境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