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提起催收第一时间就会联想到暴力催收、软暴力催收,其实这些催收方式都是违法的,正规专业的催收机构不会有上述违法违规的催收行为。催收一直是高风险业务,正规的甲方也不会选择不靠谱的乙方作为供应商提供服务。
谈到债务的处置问题,很多律师、法务会告诉债权人诉讼是解决债务问题的唯一正道,其实这也不对,在合法合规领域内处理债务问题,除了诉讼方式还有非诉讼方式。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债务问题在国外非常的普遍,国外很多非诉催收机构有着非常久远的历史,这也是为什么在国内经营的外资企业在处理企业应收账款时,对非诉催收服务的概念接受起来比较容易的一个原因。
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在美国称之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具体内容大家可以网上查找相关的概念解析。在21世纪的今天,在大家普遍的外语水平已经提高到可以无障碍进行英文材料阅读时,如果很多律师对于民事领域债权问题的解决方式还局限于诉讼,那真是一种悲哀。
提供法律服务是要为客户创造价值,创造价值的焦点是为客户创造价值,而不是为提供服务者创造价值。如果法律从业者凡事只为自己考虑,利用自己作为法律从业者拥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优势,劝导客户作出一些表面上看似是正确的事,实则是不理性的选择,其实很不正当。
对于一笔欠款,诉讼走程序可以按部就班批量生产,而非诉讼谈判沟通则要花心思跟债务方绞尽脑汁地沟通,哪一种赚钱更容易,显而易见。
最近很多找我们评估的企业欠款案件很多都是诉讼过的,债权方诉讼后申请执行发现钱很难拿到。即使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房产,房产多数已经做了抵押;即使你想拍卖对方的房产,也要看你是否是首封,是否有处置财产的资格;即使你是首封可以拍卖对方的房产,如果涉及到唯一住房,你还要先拿出几年的租金来解决拍卖房产的善后问题;即使你解决了上述所有问题,你把房产拍卖变现也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很多债权方通过法律途径查清了债务方名下的财产,最终很无奈,发现还是没有办法拿到钱。这时候债权方想再通过谈判和解的方式跟债务方缓和一下,于是来咨询我们。可惜已经晚了!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债务方,你是愿意在诉讼之前,拿钱和解还是愿意在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债权方已经拿你没办法时,你再拿钱和解呢?
我们做企业催款将近十年,很多款都是可以谈的,债务方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大家都是讲道理的。根据我们的经验,债权方在非诉阶段尽到自己的全力去谈判去沟通是可以挖出很多钱的,但是很多人都没有给债务方这个机会,也不愿意再去相信债务方,以高效处理问题为名,简单粗暴的起诉债务方。
诉讼不难,现在大家受教育水平都提高了,网上立案非常容易,现在疫情很多开庭都是网上开庭,很多当事人自己就可以把法律流程走完。打赢官司拿一纸债权凭证不难,难的是拿钱。现在很多债权方的问题是一条独木桥走到黑,发现没有拿到钱,想再回头却发现已经没有了转圜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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