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看了一篇文章,写的是执行法官的日常,文章告诉我们执行法官每天很忙,要做的工作很多,堆的案子非常多,希望大家能多一些理解,当事人不要因为案件无法执行,就对执行法官抱有怨气,执行法官已经很拼很努力了。
今天恰巧我又听到一个律师分享的讲座,讲座中提到他们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要跑很多地方,有的甚至要出国,因此调查费用非常高,人也非常累,办案的时间都花在调查上面了,有些案子做下来会亏本,因此对于调查量非常大的案子,他们会额外跟当事人收费,明码标价。
与上面这个律师不同,另一个律师分享的诉讼催款就比较实在,他说他判断一些案子,如果预判收不到钱,他就不接了,因为标的那么大的案子,诉讼费、律师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债权人不能收回钱,反而又因为诉讼而扩大了损失,他感觉很不忍心。因此不管别人接不接这个案子,反正他是不接了。
今天咨询我的几个债权人,他们提到的债务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诉讼之后没有执行到钱,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但债务人实际控制着企业,且企业是在正常经营,债权人都判断债务人有还款的实力,但他就是不还钱。客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办?我说没有好的办法,法律的强制手段都拿这种债务人没办法的情况下,合法范围内的催款对他们是没有用的,因为这些债务人就像泥鳅一样,法律都没有限制住他,诉讼后执行不到的款,再谈催款还款,债权人将非常被动。
催款就像下棋一样,是一步一步的,每一步都要走对,你后面的路才能顺,如果你把顺序颠倒了,那你处理欠款就非常被动。债务方本人的品性随着他赖账程度的加深也是逐渐黑化的,对于一些欠款而言,如果你催款下手早的话,这钱就拿到了,但是如果你催款下手晚的话,随着债务人赖账,躲债本事的不断增进,你催款难度将会指数性增加,这钱极有可能就再也拿不到了。
当前这个大环境下,很多欠款确实收不到,合法范围内真的拿债务方没办法,因此,对于企业而言,请慎重赊销,对于不靠谱的甲方不要跟他合作,避免自己在一份合同上投入人力物力,最终又实现不了应得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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