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朋友咨询企业欠款问题的解决方案,刚过完年这些朋友就来咨询欠款,看来欠款问题已经深深地困扰着他们,我很想帮这些朋友解决问题,但发现这些被拿来咨询的企业应收账款的质量非常差,债务方的情况都非常的糟糕,很多债务方企业主体已不存在(企业状态是注销或吊销)、很多债务方处于诉讼爆发期,企业名下有非常多的失信被执行记录……这样的企业应收账款回款希望渺茫。
点石成金的事情大家可能都没见过,但把金钱变成废纸的故事天天都在这片土地上上演。上文提到的那些债权就非常可惜,因为那些债权本应该能变成钱,但是因为债权方的处置不当就把金钱变成了废纸。债权永不灭失只不过是债权人一厢情愿的理想,一笔债权并不是永远都具备可回收性,在诉讼时效等法律概念都已经普及的今天,如果你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催款,那你只能承担款项收不回来的后果。
为什么一些可回收债权会变成不可回收?因为一些债权方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去催收他的逾期债权。疫情已经进入第三年,现在的企业经营情况非常不稳定。一些债务方企业的生命周期非常短暂,短的就像流星划过天际,很多企业年初注册公司,结果不到年底就注销公司了。债权方不要拿以前的老思想去看待企业应收账款,不要总想着债务方永远在那里等着你去催。对于企业日常经营产生的应收账款,如果你自己催不动,一定要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去保护你的债权,千万不要放任,放任只会让钱变得不可回收。
去年我们做的一个案件非常典型,这个客户在去年10月份终于下定决心委托一个案件,但是我们发现这个案件的债务方公司在去年6月份的时候发生了一个重大变故,如果客户的这笔款在去年一季度能够委托的话,按照我们这两年处理同类案件回款的速度,案件运作一两个月就可以帮客户把钱拿回来,债务方6月份出事也与客户无关了,反正钱已经收回来了。但是,现实没有如果,债务方6月份出了变故之后,债务方公司就失去了对它财务的控制权,催款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付不出来。
上文案件中的款非常可惜,我问客户,大家合作了这么久,为什么上半年,你不考虑把这笔款委托给我们?客户说上半年他们内部在催收。我问你们是怎么催收的?他说参照你们的案件进展系统,他们也把案件分配到相关人员,每周联系债务方催款,每周汇报催款进展。我说你们极有可能做的是形式性的催款,你们模仿我们的案件进展系统只能模仿一个形式,但是对于催款来说,只有形式没有内涵一点意义都没有,那样的催款是没有灵魂的。催款就是结果导向,所有的催款工作都要为回款的这个目的而服务,而不是每周跟债务方打一个电话跟进一下进展,这样的催款是没有效率没有结果的。
以上是本期分享内容,喜欢的可以点赞、转发、关注,分享日常催款工作,交流互动
专注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喜欢的可以关注惠州清账公司:关于企业欠款那些事,分享日常催款工作,交流互动。